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貂皮

东北名产。清代索伦人以打貂为世业,皮以赫哲所产最佳。东贡,莫贵于貂与珠,被定为岁输皇宫之物。定制:布特哈官兵(打牲八旗)及散户,每年每户少则纳皮1张,多则无限。每逢草青(五月),该官兵人等齐集齐齐哈尔所及的楚勒罕(集市)大会盟,将所携皮张先送黑龙江将军、副都统监选,合格者充贡,分三等给价,等外皮沿例加作记号,悉听入集市出售。《吉林外记》载“貂”有云:“吉林(今吉林市)、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诸山林多有之甚轻暖”。初定每年草青时,貂户乘舟至宁古塔南关外纳皮。该将军等于每人名下各选一张,多纳无限,其值辄报以袍靴等物。余皮则听其贸易。貂皮以纯黑且丰满、润泽者为上品,紫色次之,黄色又次之。清高宗弘历曾以此物入诗云:“名裘黼黻佐朝章”,用貂裘之名贵比拟朝廷章服。此皮,除皇室及王公享用外,三品以上大臣皆可用作冬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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