赕物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区的局势,进一步巩固其统治,下令废止“收其赕物”。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区的局势,进一步巩固其统治,下令废止“收其赕物”。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译永邵卜、应绍不、雍谢布等。属※右翼三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元代的云需府。据《皇明北虏考》等汉籍载,该万户由十营组成,称阿速(阿苏特)、哈剌嗔(喀喇沁)、舍奴郎、孛来(布里雅特
?—639唐代西突厥可汗。又作咥利失可汗、咥利始可汗。阿史那氏。※咄陆可汗阿史那泥孰弟。原为同俄设,又作同娥设。唐贞观八年(634),阿史那泥孰卒后,继汗位。次年,遣使赴唐求和亲,献马匹,唐朝依例册封
见“编架弩”(2308页)。
?—1876清朝将领。字瑞圃。满洲正蓝旗人。兀扎拉氏。道光二十二年(1842),考取内阁中书,迁侍读。咸丰八年(1858),官甘肃兰州道,调镇迪。同治四年(1865),参与镇压回民反清斗争,坐擅离职守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土默特旗境内的托力布拉克,靠近阿尔泰路军台的托力驿站。蒙古语称乌鲁什延阿布喇克齐苏默。清雍正十年(1732)建。有正殿及东西配殿,供喇嘛聚会念经,北有房屋5间。为达喇嘛及一般喇嘛住所
藏语称“位萨多仁”,意为“拉萨石碑”。位于西藏拉萨大昭寺前。唐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丸年,823),吐蕃赞普赤祖德赞建,以纪念长庆元年及二年唐蕃两次会盟。碑身呈方柱形,高4.78米,宽0.95米,厚0.5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即“彭师”(2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