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图卫
见“好屯卫”(937页)。
见“好屯卫”(937页)。
见“拉加寺”(1368页)。
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雷波头目。万历十五年(1587),伙同四川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所属腻乃酋长撒假,黄螂头目安兴抢掠营丁、赖因、烟溪等地,掳去李永政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之傀儡汗。约1680—1682年在位。※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之长子。约1678年,父死后,自哈密赶回吐鲁番继汗位。1679年,准噶尔汗国统治者噶尔丹兼并叶尔羌汗国东部,遂成为
旧时裕固族牧区为部落头目服务的差役。一人至数人。由※头目指派、或由交不起“茶马”(官税)的贫苦牧民轮流担任。任期1至3年,多达5、6年,乃至十几年。被迫为头目服役:催收官马、官羊,执行惩打任务,送信、
312—385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汉族。常山扶柳(今河北冀县西南)人。本姓卫。自幼父母双亡,为义兄孔氏所育。12岁出家。因容貌丑陋为师所轻,常供役于田圃。后从师受具足戒而发愿游学,师事佛图澄,得嫡传,
一作“伏名敦可汗”,即“豆仑”(982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参见“阴山”(933页)。
见“大横帐”(90页)。
一种小型的半地穴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意为小型地窨子。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多作为冬季住房。一般向地下挖2—3尺深长方形坑,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顶上用一二根粗木作梁,搭上檩、椽,支起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