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真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晋元康四年(294),匈奴人※郝散在山西上党(治今黎城南古城)起义,后入陕西渭北冯翊(今大荔西北)。六年(296),其弟郝度元率冯翊、北地郡马兰(今陕西旬邑)羌、卢水胡攻北地郡(治今陕西耀县东南)杀郡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见“可敦城”(492页)。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金宗室、大臣。本名挞不野。女真族。完颜氏。阿买勃极烈(官名)习不失孙,真定留守鹘沙虎子。天眷(1138—1140)初,充护卫。翌年,以擒宗磐、宗隽有功,加忠勇校尉,迁昭信校尉、尚厩局直长。三年,升局副
鄂伦春族游猎时的临时居室。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帐篷”。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是过去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远出狩猎的住所。出现于民国时期。一般用3幅6尺长的白布拼作一块,随其长度一头各立1根长约6尺的立柱,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式之一。亦称被发、散发。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分布区域及今两广、云、贵等地。其式:将头发留长,或解开高髻,让头发垂直,披散于脑后,俗称“披头散发”。《韩非子·说林上第二
报刊名。光绪三十年(1904)北京回族学者丁宝臣创办。是回族最早创办的白话报纸。该报以反帝爱国、改良宗教、改良社会、宣传回汉各民族团结为宗旨。提倡白话文,抨击时弊。在京津及华北地区很有影响。辛亥革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