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臣鄂木布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见“大王院”(79页)。
见“耶律燕哥”(1324页)。
见“鹘里尀”(2452页)。
349—39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碎奚子。自幼廉慎有志性。晋太元元年(376),父忧死,嗣立。为悼念其父,不饮酒不畋猎达7年,并委政事于将臣。以直接受西秦威胁,于太元十五年(390)向西秦遣使
藏语音译,意为“二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
参见“最玛”(2221页)。
即“段实”(1694页)。【信苴宝】 即“段宝”(16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