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奴汪术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尝赈其管内兵站饥户,桑哥奏请赐银2500两以赏。二十六年,又以私蓄供馈蒙古驻军,朝廷命有司如数偿付,复赏银5万两、币帛各2千。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尝赈其管内兵站饥户,桑哥奏请赐银2500两以赏。二十六年,又以私蓄供馈蒙古驻军,朝廷命有司如数偿付,复赏银5万两、币帛各2千。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商号名。清道光(1821—1850)末年,山西潘姓在内蒙古土默特旗萨拉齐开设的皮革商店。初主要经营生牛皮兼营车马、挽具、鞭梢、绳套及小件农具,后制作水、旱靴以熟牛皮制作,兼有防水、防冻性能,故一时成为
1804—1871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字艮峰。道光九年(1829)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二年(1832),授编修。十三年,任翰林院侍讲、侍读。十五年,充会试同考官。二十四年(1844
著名伊斯兰教古寺之一。亦称清净寺,俗称麒麟寺。寺址在泉州通淮门大街。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元、明、清三代均重修。占地十余亩。寺内有层楼、高塔,大殿用白花岗石砌成,殿之圆顶上端以及四周壁上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1828—1864清咸丰、同治间广西贵县农民起义领袖。又名黄三。贵县覃塘青云村人。壮族。出身贫苦农民之家,为人刚直不阿,好打不平。咸丰二年(1852),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在家乡覃塘设馆拜会,倡议
蒙古旧部名。因在河套之西,又称西套额鲁特或西套厄鲁特。一说阿拉善即阿拉山,亦即贺兰山。为清代阿拉善额鲁特旗札萨克和硕亲王游牧地。辖境东至贺兰山,与宁夏府接壤;南与凉州府、甘州府为邻;西至古尔鼐,与额济
亦作赤黑大会。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奴隶的一种一次黑,为反抗奴隶主对其任意买卖和残酷压迫,组织起来开大会诅咒主子,以后定期召开,成为惯例。参见“次黑”。
1527—1609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字子云,号八峰。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世爵次子。嘉靖年间(1522—1566),随父兄赴东南沿海征剿倭寇,多立战功。初,助其侄摄理司务。二侄均夭亡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