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细哲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祖先是被抢掠或买来的汉族人,经奴隶主强制配婚后,分居分食,世代为奴隶,没有家支,没有人身自由,可被买卖或屠杀,被※格节、※节伙等级占有。其等级地位类似※
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参见“藏币”(2567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拉索宗东北藏布江畔,为达布地区望族。家族成员于清雍正三年(1725)开始出现于西藏政界。乾隆十六年(1751)收回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没收之庄园。珠巴格桑于二十九年(176
元统一全国后,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少数民族地区则兼有控扼之意。其在云南行省,先后置军民屯共达12处。中大理、金齿等处于至元十二年(1275)拘刷漏籍人户置民屯,二十六年(1289)
蒙古语音译,亦作倒喇赤,意为弹唱人。详见“倒喇”(1887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河北岸之索曲河流域。东邻丁青县,南接比如县,西连班戈县,北倚巴青县。原为索宗。为内地入藏之重要中间站,元代为乌思藏和朵甘思两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交界处,设有大驿站。1959年改称
满语音译,意为“母家”。清代后族之称。旗制三皇太后、皇后之母族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指有功旗员抬高旗籍之制),入上三旗;在上三旗者,则受殊遇。《清宫词》:“家人燕见重椒房,龙种无端降下方,丹阐几曾封贝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
1811—1897清代书画家。字雪湖、号野桥。安徽怀宁人。回族。幼家贫,仅就学私塾一年。年青时从事商贩,闲暇自学诗、画,积久有成。多画山水,亦写花卉,笔法苍厚、善用积墨,颇得名家龚贤遗风。晚年,名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