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牟
即“朱蒙”(792页)。
即“朱蒙”(792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西域地区特产的一种棉织品。以龟兹所产尤佳,常以之代钱货。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王曾遣使贡于宋。
即“水达达”(424页)。
金宣宗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完颜珣年号。1222—1223,凡2年。
见“李存勖”(1030页)。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今名聂鲁桥。位于西藏绒辖地区之中印边界。桥西岸有清道光六年(1826)所立石质界碑一块,上刻汉藏两种文字,记载立碑经过。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