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氏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明代西南土司名。其地与茶山接壤(江心坡一带),为※“峨昌蛮”居地。旧属孟养土司辖地。永乐二年(1404),孟养土酋叛,里麻招刚(西南蛮官名)刀思放不附。五年(1407),朝廷析孟养地置里麻长官司,因刀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丰州辖县(一说为依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萨尔达卫。嘉靖(1522—1566)间设。并说清代有萨尔达山,在打牲乌拉(今吉林省吉林市北乌拉街);又说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地名萨克达,音亦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尔噶图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毕济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鼐图尔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札木图接本部中右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噶尔丹掠所部,墨德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门巴族女性戴的帽子。门巴语音译,“色鲁”,意为“黄颜色”;“加”,意为“帽”。相传远古时妇女身无穿戴物,自泽当的三青寺庙的辛波女妖被驱赶出庙跑到门隅来时,当地妇女见其穿戴讲究、漂亮,遂竞相仿效,戴帽就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庄主责令庄头带领庄户岁纳粮食的农庄。※皇庄中之粮庄,有※整庄和※半庄之别,整庄又分为四等,等外的为半庄。嘉庆十七年(1812),其庄数为:一等庄163,二等庄59,三等庄66,四等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见“杜度”(96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