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顺皇帝
见“耶律李胡”(1312页)。
见“耶律李胡”(1312页)。
参见“穹庐”(1535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三个掌管赋税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土族的史称。明袭元用法。详“青海土人”(1281页)、“土族”(63页)。
即“东珠”(508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工人团体。1920年在延吉县龙井镇成立。1924年提出同盟纲领:(一)依靠工人阶级团结的力量,实现新社会;(二)促进朝鲜族民众运动,并成为先驱者; (三)提倡无产阶级生活意识的民众文化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12宫下均设抹里。阎马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境。其建置等情况史籍失载。
藏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部分居民的自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上游及桑河下游。约700多人(1976)。讲自己的土话,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与僜人格曼话大致相同。按村落聚居,内部通婚。疾病丧葬时皆杀牲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