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倍”(1303页)。
?—1833清代满族女学者。字星联,别字珍浦。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知府廷璐妻。道光时江南河道总督※麟庆母,以子贵封一品夫人。著有《兰闺宝录》6卷、《红香馆诗词集》、辑有《恽逊庵先生遗集》、《国朝闺秀
?—1207金将领。临潢路(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人。女真族。抹撚氏。其先以功授世袭谋克。幼袭爵。守边有劳。泰和六年(1206),金宋战起,授同知蔡州防御使事。同年五月,奉平章政事仆散揆命戍宿州(今江
?—1664清初将领。蒙古族。哈尔图特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走,在西拉他拉大草滩(今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卒。率400户退守哈屯河,应后金使招,投后金,隶蒙古正蓝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十月,女真首领也加哈等来朝,于其地置卫,以也加哈为指挥佥事、歹羊哈等为千百户、镇抚。在今内蒙古阿荣旗阿伦河流域。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硬寨司”(2192页)。
高句骊国官号。一作“褥萨”。为高句骊王国下辖大城的最高长官(据《北史》、《隋书》,高句骊族凡5部,每部设“褥萨”一),比唐都督府之都督。新旧唐书《高丽传》中有“北部傉萨高延寿”、“南部傉萨高惠贞”率兵
见“忽汗河”(1487页)。
1634—171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兆佳氏。顺治十一年(1654)翻译举人,授工部七品笔帖式,累迁内阁侍读、刑部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署骁骑参领,随扬威将军阿密达讨王辅臣。十五年,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