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禄
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并在美国的暗中怂恿和支持下,于同治十三年(1874)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首率部3000余人在台湾社寮港登陆,向龟山、竹社、凤港和石门一带大举进攻。阿禄父子率领当地高山族民众凭借险阻,与日寇展开激烈战斗,后在石门要隘英勇牺牲。
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并在美国的暗中怂恿和支持下,于同治十三年(1874)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首率部3000余人在台湾社寮港登陆,向龟山、竹社、凤港和石门一带大举进攻。阿禄父子率领当地高山族民众凭借险阻,与日寇展开激烈战斗,后在石门要隘英勇牺牲。
即“客失的迷”(1752页)。
见“移剌温”(2066页)。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国名。17世纪30年代建于伏尔加河下游。17世纪20年代末,土尔扈特部长※和鄂尔勒克,因四卫拉特内部不睦,牧地紧张,率众5万户,自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地区)西越哈萨克草原,至额济勒河(即伏尔加河)下
即“六城”(381页)。
书名。清乾隆四十年(1775)格琫额纂辑。全书不分卷。按疆域、山川、风俗、土产、文献、城堡、坛庙、衙署、仓储、官制、营伍、兵额、户籍、学校、军械、赋税、差徭、屯政、马政、牲畜、水利、船运、贸易、钱法、
即“八剌哈赤”(26页)。
1245—1317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
旧城名。蒙古语作“库库河屯”——“青色的城”。即今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中部、黄河支流大黑河以北。战国时,地属赵国云中郡,秦、汉仍之;东汉末至隋为鲜卑、柔然、突厥诸游牧民族活动地区,所在平原水草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