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明镇戍海南岛防区的军事机构。洪武五年(1372),改海南分司置,仍辖原海南分司东西2所。六年,改东西2所为左右2所,翌年又添置中、前、后3所,后来又陆续在儋州、万州、昌化、清澜、南山、水会置所,辖内共
参见“家伍”(1947页)。
东夏国主蒲鲜万双年号。1215—1233年,凡19年。
见“江格尔汗”(885页)。
即“诺曷钵”(1954页)。
见“郁羽陵”(1350页)。
见“耶律璟”(1304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