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西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173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
?—1044西夏大臣,名源。本宋朝华州华阴人。有才气,累举不第而投西夏李元昊为谋士。官大太师、中书令。夏天授礼法延祚四年(1041)四月,升国相。为李元昊献策,联结契丹,夹击宋朝。曾随李元昊参加宋夏好
日本侵略者占领台湾时在总督府下设置的专门统治高山族人民的机构。日本帝国主义者为实施所谓“廓清蕃地五年计划”而于1910年设置,随后又在各地增设“蕃务课”(后改为“理蕃课”),以加强对高山族人民的镇压和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①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幼子。随父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父卒,部众被分为二,贰城以西2万余落(即户)由兄曹玺统领;贰城以
1632—1701清朝将领。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吏部主事,迁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叛,受命随刑部尚书莫洛经略陕西,授关南道。二十一年(1682),补广西苍梧盐法道。二十三年,迁
寺庙名。位于西藏拉萨市城区。位处拉萨大昭寺北半里许。七世纪唐文成公主主持兴建。藏语称“喇木契”,意为“大院落(寺)”。又称“喇木契祖拉康”,意为“小昭寺”。因该寺系汉地宫廷式大屋顶(歇山式),色彩斑烂
见“斡纳阿剌”(2427页)。
即“”(1731页)。
即“裴绰”(24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