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汤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参见“羊孙”(889页)。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参见“羊孙”(889页)。
清代新疆地区名。维吾尔语“七城”之意。所指不一。或云为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阿克苏、库车7城之统称。出现于道光年间(1821—1850)。同
见“合里直”(834页)。
见“碎叶城”(2351页)。
即“火不思”(392页)。
俗称石窟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寺。位于上京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南峡谷中。上京为契丹国都,亦是契丹民族发祥地。寺建于天祚帝乾统九年(1109)。现契丹原寺已湮,凿于桃石山下50米高处的石窟至令
清代盟旗制度所定,对旗札萨克实行监督和掌管盟务的人。按制,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由理藩院请旨简放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一人兼摄盟长,或按同部诸旗建盟,以部首领为盟长。一般每三年会盟一次,由盟长召集
参见“桶子甲”(1980页)。
1533—1575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亦作银锭把都儿台吉、银定台吉等,一说为《蒙古源流》中的鄂克拉罕伊勒登诺延。孛儿只斤氏。※吉囊子,※吉能弟。领三鄂托克阿玛该。在榆林、孤山边外驻牧,与明朝互
元代汉地民户差发名目之一。又称杂役。指劳役和职役2种,劳役随时按需要征发,从事修筑、运输等;职役有乡之里正、都之主首、隅之隅正、坊之坊正等,负责催输差税、徭役,维持秩序。一般任期一年。元初,军、匠、站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