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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下等骨头”、“鬼的后代”。身份依血统世代相承,永不改变。备受贵族歧视压迫,宗本(相当内地县官)外出派背人乌拉,多役使他们承担。民间流传鬼人带来不幸的说法,故普通农奴忌与他们接近,不与其相邻而居,更不与之通婚。实为农奴阶级中的“贱民”。民主改革后,对所谓“鬼人”的歧视已基本绝迹。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下等骨头”、“鬼的后代”。身份依血统世代相承,永不改变。备受贵族歧视压迫,宗本(相当内地县官)外出派背人乌拉,多役使他们承担。民间流传鬼人带来不幸的说法,故普通农奴忌与他们接近,不与其相邻而居,更不与之通婚。实为农奴阶级中的“贱民”。民主改革后,对所谓“鬼人”的歧视已基本绝迹。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656)左右以处木昆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额敏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彝语音译。意为抽子抽女。实际上往往被拉走第二女。旧时四川凉山雷波彝族奴隶社会中,等级地位低于※曲诺(此地称为曲伙或吉伙),高于※阿图阿加的一部分安家奴隶,规定每年为主子服劳役(少量),第二女或其他一个
书名。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明吏部员外郎陈诚、中官李暹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归国后,以日记体裁详记自肃州出发之日(十二年正月十三日
元明纳西族土司。元初设答兰管民官(答兰是永宁的古称)。后设永宁土知州,属丽江军民宣抚司。《元史·地理志》永宁州:“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兰,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世属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壮族古战服,护身甲胄。宋时流行于邕州(治今广西南宁市)左、右江溪洞。侬人(今壮族先民)战士多服之。明清时称“毼”。制法:用两块半圆形桶状的兽皮,晒干后用绳子将前胸后背两块系合在一起,套
见“布占泰”(463页)。
书名。清乾隆四十年(1775)格琫额纂辑。全书不分卷。按疆域、山川、风俗、土产、文献、城堡、坛庙、衙署、仓储、官制、营伍、兵额、户籍、学校、军械、赋税、差徭、屯政、马政、牲畜、水利、船运、贸易、钱法、
唐代石桥诏首领。乌蛮。领有今云南大理市下关一带,为※八诏之一。南诏王皮逻阁(蒙归义,728—748年在位)之外孙。后复以女妻皮逻阁之子阁罗凤(时傍之舅)。及邆赕诏王咩罗皮被南诏所败,退居邆川(今云南洱
即“”(17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