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参见“旱摆夷”(1080页)。
佤语、拉祐语音译。意为“富有者”。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原始公社解体过程中产生的富裕阶层。占有较多的生产与生活资料,但不是所有富裕户都是“珠米”,必须出资先剽相当数量的牛以后,才能得到群众公认。除本人
旧时青海土族、藏族等地流行的牧业生产风俗。系指生肖与主人生肖相合的羊。通常从羯羊中选取,于羊颈背上系五色布条作标志。民间认为“神羊合相,羊群兴旺,毛长肉肥,产仔成双。”对神羊,既不能宰,也不能卖,任其
养息牧亦作“杨柽木”、“养什木”。清口外牧厂之一。清初置。在今辽宁省北镇县北,以养息牧河流经牧厂,故名。最初,牧地东与北界科尔沁左翼前旗,西界土默特左翼旗,南界彰武台边门。乾隆十九年(1754)后,移
清代新疆南八城军政长官。又称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乾隆二十四年( 1759)置。初驻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六年(1761)移驻喀什噶尔(今喀什)。综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
见“述律平”(1348页)。
金代女真语,汉意为“釜”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
西夏文译佛经。译自唐义净10卷本。西夏惠宗时安全国师白智光译。木刻梵夹本,前有兰山石室岩云谷慈恩寺一行沙门慧觉所集流传序,首述此经流传东土后先后5次由梵译汉的经过,其中包括译经朝代、时间、主译人、译经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
①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52—768年,凡17年。②见“钟”(1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