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血缘关系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由美国学者摩尔根依据夏威夷亲属制度首先提出的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规范的婚姻,其典型形式为一对配偶的子孙,每一代均互称兄弟姐妹,并互为夫妻。即祖父母及其从、表兄弟
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咸丰十年(1860) 11月1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15款。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
清代书画家。字次刘,号云樵。江苏上元(今属南京)人。回族。嘉庆十五年(1801)举人。工画,尤擅山水。其精能评入逸品。又工书法,尤善行、楷。
1489—1526明广西田州土官。壮族。田州知府岑溥之子。自幼受父母偏爱,意欲让其嗣位。其兄岑猇因失宠怀怨,于弘治十二年(1499,一说十一年)弑其父,猇亦自杀(一说他杀)。以其年幼,嗣位未定。田州土
①元世祖忽必烈年号。1264—1294年,凡31年。 ②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年号,史称后至元。1335—1340年,凡6年。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见“契汗”(1563页)。
?—640唐时高昌王。高昌王※麹伯雅子。武德六年(623,一说二年即619)嗣位。改元延寿。贞观四年(630),偕妻宇文氏(一说即华容公主)朝唐,受太宗李世民厚遇,赐其妻姓李,预宗亲,更封常乐公主。久
见“蒙古勒津”(2336页)。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