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而庸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汉与匈奴在边地的互市。始于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汉高帝九年(前198),遣刘敬奉宗室女妻单于,结和亲后,即通市。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因战事一度中断。景帝五年(前152),复市。
1814—1902清末伊斯兰教经师。字仁山,云南普洱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学。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到陕西渭城求学。学成后,在渭城米家庄讲学。曾参加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起义,失败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布朗语音译,意为“寨老”。布朗族村寨头人名称。负责分配管理村寨土地,主持宗教祭祀,组织婚姻、丧葬活动,接纳村社成员,对外代表本村社。由选举(神选)产生,届时村社成年男子齐集佛寺,将若干竹签装进罐中,其
即“吴凌云”(1075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慈爽主礼”,即掌管内外各种礼节及仪式等,类似中央王朝的礼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裕诚”(2303页)。
见“简献皇后”(2368页)。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