驮轿
民国时期赤峰地区盛行的一种交通工具。把轿搭在骡马背上,用于长途运客。一般一轿坐一人,较宽绰者可乘坐两人,亦可躺卧,较为舒适,不受风吹、雨淋、日晒。政府官吏、富商大贾等皆乘之。后渐被较先进的交通工具所代替。
民国时期赤峰地区盛行的一种交通工具。把轿搭在骡马背上,用于长途运客。一般一轿坐一人,较宽绰者可乘坐两人,亦可躺卧,较为舒适,不受风吹、雨淋、日晒。政府官吏、富商大贾等皆乘之。后渐被较先进的交通工具所代替。
?—1218金大臣。本名讹出。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调河东北路提刑司知事,历同知辽州军州事、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学、南京路转运副使。
见“卜石兔”(19页)。
见“元修”(227页)。
见“忽必烈”(1487页)。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亦称《浙江图书馆丛书》。书名。丁谦撰。2集。第一集35卷,内容为关于《汉书》至《明史》诸正史中《四裔传》所作的种种考证。第二集,34卷,内有《穆天子传地理考证》、《元秘史地理考证》、《元圣武亲征录地理
见“罗武”(1415页)。
五代宋时甘州回鹘一种有关佛教信仰的习俗。流行于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每逢佛事,必割杀羊只,或酒酣,以手指染羊血涂佛口;或捧佛足而呜,谓之敬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