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
清朝作家。汉军旗人。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曾任内阁侍读、刑科给事中等官。乾隆五十六年(1791),与程伟元第一次将曹雪芹题名《石头记》的手抄本以活字版排印出版,更名为《红楼梦》,120回。一般认为原作只有80回,80回以后稿本未及整理即已“迷失”,经高鹗根据原书线索,续成后40回,使这部小说成为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也有人认为高鄂非后40回作者,只是对当时各种续稿加以整理和补订,使全书成为120回今本。此外,高鹗还著有《兰墅诗钞》等。
清朝作家。汉军旗人。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曾任内阁侍读、刑科给事中等官。乾隆五十六年(1791),与程伟元第一次将曹雪芹题名《石头记》的手抄本以活字版排印出版,更名为《红楼梦》,120回。一般认为原作只有80回,80回以后稿本未及整理即已“迷失”,经高鹗根据原书线索,续成后40回,使这部小说成为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也有人认为高鄂非后40回作者,只是对当时各种续稿加以整理和补订,使全书成为120回今本。此外,高鹗还著有《兰墅诗钞》等。
152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简译作那木按、那木孩。孛儿只斤氏。※吉囊第三子,※吉能弟。领右翼达喇特杭锦和墨尔格特巴罕,为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始祖。驻牧于榆林边外。嘉靖三十三年
亦作“撒达”,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老人”之意。金初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阿注阿之次甥即名撒达。
见“土薛”(64页)。
1939年9月在土默特旗成立的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委员会。地委级。直属中共绥远省委。负责人有奎壁、贾力更等。主要在蒙古民族中进行工作,动员群众抗日,和在蒙古族上层及伪蒙军中作统一战线工作,发动群众参加并支
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李文彩(永淳壮族)的称号。参见“李文彩”(1028页)、“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见“珍州”(1562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四年(1327),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于其地,以八百媳妇酋南通之子招三斤知木安府,侄混盆知孟杰府。故知两府均在八百媳妇境,即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明洪武十五年(138
即“主儿勤”(6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