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皮部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1719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初为笔帖式,继授内阁中书,迁内阁侍读。康熙四十五年(1706),授侍郎。四十八年(1709),奉命赴藏协同内阁学士拉都珲办事。四十九年,擢漕运总督。任内疏
见“萧恒德”(1997页)。
东北古代民族名。汉代肃慎的新称,三国和两晋有时亦称肃慎。区域较肃慎略有缩小,史载在夫余东北千余里,滨大海,南与北沃沮接,未知其北所及;约东至今日本海,西以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和张广才岭为边,南至吉林省敦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
?—约1751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乾隆二年(1737)中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后历任福建兴化(蒲田)副将,及河南南阳、福建海坛、漳州诸镇总兵。十三年(
见“无溪”(244页)。
见“阿跌”(1197页)。
见“忽里山卫”(1489页)、“忽鲁山卫”(1490页)。
元代蒙古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孩幼稍长,又籍之,曰渐丁军。”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家只1丁者不作数,凡2丁至5丁、6丁之家,只存1人,余皆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