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纳许
唐代吐蕃早期之香雄王(古羊同国)。又称黎迷纳、黎嘎许。辖今阿里及藏北西南部地区,为当时12小邦之一,势力颇强。赞普松赞干布曾以妹赞蒙赛玛噶妻之,助其治理内务。在位期间,设官职、建军队、以本教治国,相传曾创“香雄文字”,对后来吐蕃政权的建设均有较大影响。恃强屡与松赞干布之父囊日松赞争战,后降服。及囊日松赞被毒身死后,复与诸小邦一起反叛。松赞干布赞普亦与之时有抗争,后松赞干布闻其妹受冷遇,遂择机发兵攻之。灭香雄,将其臣民收为吐蕃属民,该地成为吐蕃辖地,大约时在文成公主入藏后3年。
唐代吐蕃早期之香雄王(古羊同国)。又称黎迷纳、黎嘎许。辖今阿里及藏北西南部地区,为当时12小邦之一,势力颇强。赞普松赞干布曾以妹赞蒙赛玛噶妻之,助其治理内务。在位期间,设官职、建军队、以本教治国,相传曾创“香雄文字”,对后来吐蕃政权的建设均有较大影响。恃强屡与松赞干布之父囊日松赞争战,后降服。及囊日松赞被毒身死后,复与诸小邦一起反叛。松赞干布赞普亦与之时有抗争,后松赞干布闻其妹受冷遇,遂择机发兵攻之。灭香雄,将其臣民收为吐蕃属民,该地成为吐蕃辖地,大约时在文成公主入藏后3年。
即“恩滚库蒙”(1871页)。
书名。清恭亲王奕訢领衔纂修。共5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编年体。内容收录咸丰五年(1855)九月至光绪五年(1879)十月有关云南回民起义及镇压起义的奏谕,所记义军活动及屡败清军的史实虽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见“曷苏馆”(1652页)。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
见“脱木河卫”(2081页)。
见“完颜永蹈”(1151页)。
约春秋末※蜀人首领。名芦保。卢帝子。为蜀国开明氏第三世王。曾帅众攻至青衣羌之地(在今四川芦山县),称雄于僚、僰。
清文学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著有《四松斋集》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