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石类稿
三卷。明吴文度(1441-1510)撰。吴文度,字宪之,晋江(今福建晋江县)人。明成化八年(1472)进士,授龙泉县知县,历南京御史,以南京户部尚书致仕。著有《交石类稿》。是稿收诗一卷,文二卷。其诗皆平平,未能入格;其文则不外序、跋、题辞之属。因文度官汀州知府时颇有惠政,汀州文人为之刻印此稿,以表对文度的爱戴之情。故所编文字不以词采优劣而论,仅表敬意而已。此稿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三卷。明吴文度(1441-1510)撰。吴文度,字宪之,晋江(今福建晋江县)人。明成化八年(1472)进士,授龙泉县知县,历南京御史,以南京户部尚书致仕。著有《交石类稿》。是稿收诗一卷,文二卷。其诗皆平平,未能入格;其文则不外序、跋、题辞之属。因文度官汀州知府时颇有惠政,汀州文人为之刻印此稿,以表对文度的爱戴之情。故所编文字不以词采优劣而论,仅表敬意而已。此稿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八卷。元萧(1241-1318)撰。字维斗。奉元(今属陕西)人。累官集贤学士,国子祭酒。《元史》本传称其:“制行甚高,真履实践。其教人必自小学始。为文辞立意精深,言近指远。”卒后诗文多佚。顺帝至正四年
十卷。明祁彪佳(1602-1645)撰。祁彪佳,字宏吉,号世培,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明代戏曲理论家和戏曲作家。天启年间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唐王谥忠敏,清谥忠惠。彪佳善诗文,工画山水、竹石、花卉。著
一卷。清末许克勤撰。克勤字勉甫,浙江海宁县人,生卒年不详,曾侨居苏州。勤学深钻,涉猎广泛,曾谓学问当法汉儒,品行当法宋儒,治学严谨务实。此书钩稽细密,对经书疑义,多有是正。如“昏礼不告庙”条,谓“士昏
三十卷。旧本题宋吕祖谦(详见《历代制度详说》)撰。但在吕祖谦年谱中均未载此二书。《历代制度详说》编辑很有条理,刊自元人。此书所征引的内容,大多是习见之事。在类书之中是比较浅陋的。似非吕祖谦所作。可能是
四十卷首一卷,清王梦庚原稿,陈霁学修,童宗沛纂。陈霁学,古闽人,曾任新津县知县。童宗沛,邑人,禀生。按新津县志,创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书仅四十一篇,而载赋役者二十三篇。嘉庆十七年(1812)
二十五卷。明郑善夫(1485-1523)撰。郑善夫字继之,号少谷,闽县(今福建福州)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因父母丧,正德六年(1511)始为户部主事,以清操闻名。官至礼部员外郎,著有《郑少谷
六卷。清徐乃昌撰。徐乃昌(1868-1936),字积余,南陵(今属安徽)人。清人以镜录著称者,钱坫《浣花拜石轩镜铭集录》,所录不过二十五件,瞿中溶、梁廷楠,所录亦不过一百四十余件,即使清代内府所藏见于
三十二种附十种。清李光地(详见《周易通论》)撰。该书所收书类似于《李文贞公全集》,主要部分为《四书解义》、《周易通论》、《周易观象》、《诗所》、《尚书七篇解义》、《春秋毁余》、《孝经全注》等自撰经学等
一卷。清易慎省撰。易慎省,湖南湘潭人。作者说易以发明义理为主。继承了程子六十四卦皆来自乾、坤二卦的论点,摒弃了朱子卦变之说;继承了来知德易注说,而摒弃了其错综之论。书中于易道渊源,多有阐发,与陈梦雷《
六卷,清杨以贞撰。杨以贞,字铁山,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据考,《志远斋史话》为光绪初所作。此书于古来是非成败;识断明通,尤其对明末的历史,论断更为精深、详明,如对明末之饷加派、辽东用兵、阉党与东林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