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姚文田(1758-1827)撰。文田字秋农,浙江归安(今吴兴县)人,经学家。嘉庆四年状元,由翰林院修撰累官礼部尚书,数督学政,革除陋例,斥伪体,拔真才,典试号得士。持己方严,通达治体,不为激亢
玄应《一切经音义》之简称。
见《黄帝阴符经》。
十卷。明孙堪、孙墀、孙陛同编。堪字志健,历官都督佥事。墀字仲泉,历官尚宝卿。陛字志高,嘉靖进士,累官礼部侍郎,南京礼部尚书,虽为严嵩门生,但终生不阿附严嵩。三人生卒均不详。皆为巡抚江西副都御史孙燧之子
一卷。清王夫之(生平事迹见《周易稗疏》条)撰。王氏曾撰《易内传》,诠释大象之义已很详尽,此书作于《易内传》之前,有王夫之自序,词义与《易内传》内容间涉重复,内容可互参。今存《船山遗书》本。
即《鸳鸯针》之三四卷。见《鸳鸯针》。
八卷。清代张鹏翮(1649-1725)撰。张鹏翮见《忠武志》条。此书摘录前代儒家语录,分七个条目编辑成书,并加上作者本人的评议。七个条目为:“体道”、“致和”、“存省”、“修己”、“治人”、“闲道”、
一卷。清代黄以周浙江定海人。(1828-1899)撰。黄以周字元同,号儆季,同治举人,官至内阁中书,著有《子思子辑解》、《古文世本》、《黄帝内经集注》、《经训比义》、《儆季杂著》等书。此书是作者辑录考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
五十卷。《外集》五卷。明吴讷编。生卒年不详。吴讷字敏德,号思庵,江苏常熟人。累官南京左副都御史。吴讷有《祥刑要览》。是编采辑前代至明初诗文,分体编录,各为之说。内集凡四十九体,大旨以真德秀《文章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