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县图志
清同治年间刊行本。此图为吴县腹地之图。凡分二十七部,为图三百四十二幅。自明季以来,吴县之鱼麟册籍,悉已销毁,为杜绝侵占之弊,同治壬申(1872),邑令高心夔令用冯氏丈田法,以罗盘弓尺,节节实量,缩绘入图,每寸积方,作一百三十五亩。再令各图定界丈边,图中之水陆湖山,皆为正名考实。将此图颁于民间,俾知界址。
清同治年间刊行本。此图为吴县腹地之图。凡分二十七部,为图三百四十二幅。自明季以来,吴县之鱼麟册籍,悉已销毁,为杜绝侵占之弊,同治壬申(1872),邑令高心夔令用冯氏丈田法,以罗盘弓尺,节节实量,缩绘入图,每寸积方,作一百三十五亩。再令各图定界丈边,图中之水陆湖山,皆为正名考实。将此图颁于民间,俾知界址。
三十六卷。续志 四卷。清张金吾撰。张金吾(1787-1829),字慎旃,别字月霄,江苏常熟人。生于藏书世家,精校勘考据,二十岁即有志于藏书之业,后所藏逾八万卷,自将所藏中择取宋元旧本、明刻精本及旧钞、
二卷。明杨溥(生卒年不详)撰。杨溥自号水云居士,长沙(今地名同)人。曾为武职,其生平事迹不详。曾撰有《用药珍珠囊》、《水云录》等。此书分上、下二卷。上卷记载十二月种植花果、饮馔及文房杂用:下卷分卫生、
二十五卷。明顾锡畴(生卒年不详)编。顾锡畴字九畴,江苏昆山人。万历进士,官检讨。天启中,与魏忠贤不协,削官。崇祯中复起用,官历礼部侍郎,后为总兵贺君尧所害。著有《纲鉴正史约》。此编凡秦文五卷,汉文二十
二十一卷。清乾隆四十九年敕撰。苏四十三起义失败后,清廷对伊斯兰教新教和撒拉族人民继续推行高压政策,因而又激起了田五领导的石峰堡起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四月,田五在甘肃巩昌府通渭县北六十余里的石
一卷。周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儒家《内业》十五篇。《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均不著录,佚已久矣。王应麟《汉志考证》谓《管子》有《内业》篇,此书恐亦其类,马国翰即据《管子》录入,
四卷。清吴汝纶(1840-1903)撰。吴汝纶字挚甫。安徽桐城人。同治进士。工古文。官冀州知州。游日本,著有《东游丛录》。另著有《易说》、《诗说》、《深州风土记》等。汝纶为学,由训诂以通文辞。自群经诸
十二卷。明闵元衢(生卒年不详)撰。闵元衢,字康侯,自号欧余生,乌程(今浙江省湖州市)人。自以为终身不第,有似罗隐,乃著《罗江东外纪》,另著有《欧余漫录》、《吴兴艺文补》、《增定玉壶冰》等。乌程县有座升
八卷。清代释源谅(1705-1772)撰。源谅,为清乾隆时北京潭柘寺僧人。出家学法尤重律宗法门。他持律精严,研习律宗义理颇下苦功。积多年修持经验和文笔功底,撰成《律宗灯谱》一书。该书以弘扬律宗为宗旨,
五卷。清牟应震撰。此书前有张鹏序及作者自序。作者以为古韵久亡,春秋以后之书,不能作为春秋以前的证据。于是求之于《诗》,故是书以《诗》为主,《诗》合用者则合之,不合者则分之,旁及者则通转之。计分《诗》韵
十二卷。明姜宝(1514-1593)撰。宝字廷善,一作惟善,号凤阿,江苏丹阳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姜氏以程子《易传》主理,朱子《易本义》主占,开始颇有怀疑,继而研究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