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目
见《圣贤群辅录》。
见《圣贤群辅录》。
见葛长庚《道德宝章》。
二卷。宋苏轼书,明万历元年(1573)临江府知府蒋凌汉、通判唐诏等重刻,后石残仅存一半;清乾隆五十二年(1788),翁方纲提学江西,按照松江徐氏石本补足后半。苏东坡之《金刚经》原迹书于宋元丰三年(10
二十卷。元阴时夫(生卒年不详)撰。其弟阴中夫注。此为旧刻本所题。但据黄虞稷《千倾堂书目》载:阴时夫名阴幼遇或作阴时遇,字时夫。奉新(今属江西浔阳)人。数世同居。登宋宝祐九经科,入元不仕。其兄中夫,名阴
三十二卷。清陈衍(1856-1937)撰。陈衍,字叔伊,号石遗老人,福建侯官(今闽侯)人。近代文学家。光绪举人,任学部主事。曾为张之洞幕客。著有《石遗室诗集》、《石遗室文集》。辑有《近代诗钞》、《辽诗
三卷。清代于准撰。于准字莱公,永宁(今属山西)人,官至贵州巡抚。此书根据清代于成龙(作者之父)《杂钞》手稿与蔡方炳所撰的格言集《愤助编》增改而成。此书共摘录历代诸儒家计一百三十人的修身处事格言,不分门
八卷。清王时宪(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时宪字若干,号禊亭。江苏太仓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由宜兴教谕改翰林院庶吉士。本编凡八集,一集一卷。分别名为《水边林下稿》、《桐溪稿》、《无隐林稿》
六卷。明章适(约1561前后在世)撰。章适,字景南,号道峰,兰溪(今浙江兰溪)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至礼科给事中,因疏请景裕二王出阁讲读,忤旨告归。著有《道峰集》。是集乃是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四卷。清明安图(约1692-1763)撰。明安图,字静庵,蒙古族,蒙古正白旗人。1712年为官学生,参加了《律历渊源》的编纂工作。1723年任钦天监五官正,1755年参与测量新疆各地经纬度,1762年
一卷。清吴庆焘撰。吴庆焘生平详见《珠仙馆诗存》(辞目)。书中未著撰者名氏,但署为“襄阳金粟庵头陀炯然孤清”。从本书自序看,此集系辛亥革命以后所作。作者对辛亥革命颇为不满,抱着遁世的态度流徙于江汉,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