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前集》二卷。《别集》二卷。《续集》一卷。《渔啸集》二卷。《顿诗》一卷。明顿锐(约1522年前后在世)撰。顿锐,字叔养,涿州(今河北涿县一带)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代府右长史。锐少负诗
见《黄帝阴符经注》。
见《情史》。
八篇。题“醒世居士编辑”,“樵叟参订”,编撰者真实姓名不详。该书为白话短篇小说集,不分卷回,以段标目,共收小说八篇。第一段《惩贪色》,第二段《戒惧内》,第三段《赌妻子》,第四段《对不如》,第五段《儆容
无卷数。清姚配中撰。此书详见《周易姚氏学》。有《花雨楼丛书》本。
四卷。近人王树楠撰。王树楠,清直隶新城(今河北新城县)人,入民国尚存。是书颇能补王念孙氏《广雅疏证》所未备,如《释诂》“聆、听、自、言、仍,从也。”王念孙仅释“聆”、“仍”二字,而“听”、“自”、“言
杨树达(1885-1956)撰。树达字遇夫,号积微,湖南长沙市人。1897年考入时务学堂。1905年赴日本留学,辛亥革命后回国,任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国文教员。而后历任北京高等师范、清华大学、湖南大学教授
不分卷。清张彦烈撰。此书所述乃其父张渠事迹。张渠,字浚川,顺天三河(今属河北)人,康熙五十年(1711年)副贡生,援例捐中行评傅选太常寺博士,再捐副使道,补兴平仓监督,调大通桥监督,补刑部郎中。后历任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
六十卷。清杨守敬撰,李之鼎补。杨氏(详见前数条),曾充任通志局编纂,授职内阁中书。李之鼎,字振唐,斋号宜秋馆,南城人。民国元年(1912),李之鼎在上海与杨氏交往,杨氏将稿本赠与他,增《大藏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