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事实类苑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一卷。清俞樾(详见《易贯》)撰。此书是俞樾《读诸子平议》第六种。清儒校订《列子》者,多依世德堂本。俞樾撰此书,以张湛注为主,参用唐代卢重玄注本。书中评议之文,常有错误之处,如其对于《天瑞》中“九变者究
见《难经本义》。
①三卷。明牟蓁修,蒋椿等纂。牟蓁,字龙崖,四川巴县人,进士,嘉靖三十二年(1553)来任含山县知县。含山志旧附于《和州志》,明正统六年,一修于朱沅,正德十三年,再修于黄标,嘉靖七年,三修于易鸾。牟蓁来
一卷。清杨志元撰。志元字子尚,号耻庵,河南禹州(今河南禹县)人。是书为制科而作,取经史古文涉及四书典故者,辑为一编。或举一事,或举一人,颇能原原委委,纤细不遗。其意在使学者开拓心胸,新鲜耳目,广扩见闻
八卷。清李富孙(1764-1843)撰。富孙字芗沚,浙江嘉兴人。嘉庆六年(1801)拔贡生。著作甚丰,尚有《春秋三传异文释》、《夏小正异义》、《汉魏六朝墓铭纂例》、《校经廎文稿》等。是编乃是以《说文》
八卷。清袁仁林(生卒年不详)撰。袁仁林,字振千,三原(今陕西省三原县)人。明代研究《周易参同契》的学者杨慎,声称于南方掘地得石函中《古文参同契》,后有蒋一彪集诸家之说为其作《集注》。袁仁林认为《参同契
二十卷,明薛纲纂修,明吴廷举续修。吴廷举,字献臣,湖北嘉鱼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曾任顺德知县,广东佥事,江西右参政,广东右布政使,兵部侍郎,右都御史等职。著有《西巡类稿》八卷。湖广为禹贡荆
十卷。明毛宪(约1524前后在世)撰。毛宪,字式之,号古庵,江苏武进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迁给事中,时内侍擅权,国事日作,毛宪疏劾之,内外肃然,武宗储嗣未定,举朝讳不敢言,毛宪疏请不报,谢病归
十二卷。明冯梦龙(1574-1646)撰。梦龙字犹龙,又字耳犹,号翔甫,一号姑苏词奴,吴县(今江苏吴县)人,明代著名文学家。崇祯中贡生,知寿宁县。才情跌宕,善诗文,工经学。著有《春秋衡库》、《别本春秋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晃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子,武王靡不胜。龙旗十乘,大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来假,来假祁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