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汪德钺撰。此为汪德钺读《尚书》时偶有所感辄形诸笔端,最终合为一卷以成本书。虽为信手拈来,其中仍不乏妙论。比如汪氏根据《尚书》中对人的称谓来论二典,谓“格于文祖”以前称舜,到了“十有二牧”之后,
四卷。清董琅(生卒年不详)编辑。琅字纯斋,浙江鄞县人,该书记明末清初甬东(今舟山岛)洁身殉节及隐遁之士遗文,共得二十一人,文五十二篇,皆从他书搜采而来,随得随编,先后亦无体例。书前有嘉庆十年(1805
五卷,补一卷。清桂馥撰。桂氏生平见“说文义证”。秦书八体,五曰“摹印”,王莽时六书,五曰“缪篆”,《说文解字叙》:“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盖形体屈曲缠绕,故名。馥精研六书,少时笃嗜古铜印,所见日多,
① 一卷。后魏信都芳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信都芳字玉琳,河间(今河北河间一带)人,少时明算术,兼有巧思,后为安丰王延明召入宾馆。二人抄集古今乐事为《乐书》,延明南奔,芳乃自撰注释。《北史·艺术》有传
十二卷。明彭俨(生卒年不详)撰。彭俨字若思。此书分类隶事。共分十四门,所载皆未注明出典。
① 三卷。清孔广林辑。本书没有序例,卷一、卷二为《尚书大传》之注,卷三为《略说》,卷末附有序目,其分篇也全部按照《汉书·艺文志》。所引传及注,也都一一注明出处,比二卢本更完善。陈寿祺极称孔本之善。不过
八卷,清复成修,周绍銮纂。复成,曾任新宁县知县。周绍銮,举人。新宁县志创修于雍正县令窦容邃,增修于县令周金绅,再续于县令黄位斗。兹编则为续黄志而作。《新宁县志》同治八年(1869)刻本。全书共八卷。此
一卷。清魏成宪(详见《仁庵自订年谱》)撰,记其父魏银河事迹。银河字星槎,号秋浦,浙江钱塘(今余杭)人。工诗。此书所记大都琐事。有嘉庆年间刊本。
一卷。清无名氏撰。此书不知作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极可能是某地方官根据民间治蝗经验编写成的。咸丰六年(1856)直隶一带出现蝗灾,清政府把原存的《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拿出付印,以应付蝗灾,
十六卷。清惠栋(详见《新本郑氏周易》)撰。此书所解,包括《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左传》、《公羊传》、《穀梁传》、《论语》十经。其中《左传》六卷后更名《左传补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