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五略
十卷。明钱春撰。钱春,字梅谷,一字若木,武进(今属江苏武进县)人。万历进士,官至户部尚书。钱春初授御史,巡按湖广时受人称道,后因遭魏忠贤弹劾其倚东林党而被削籍。崇祯初年复官。《湖湘五略》为钱春于万历四十年(1612)以监察御史巡按湖广时所作章疏的汇编,其中有疏略三卷、牍略一卷、檄略二卷、详略二卷、谳略二卷。所选章疏大多是案牍公文,论时之文不多。
十卷。明钱春撰。钱春,字梅谷,一字若木,武进(今属江苏武进县)人。万历进士,官至户部尚书。钱春初授御史,巡按湖广时受人称道,后因遭魏忠贤弹劾其倚东林党而被削籍。崇祯初年复官。《湖湘五略》为钱春于万历四十年(1612)以监察御史巡按湖广时所作章疏的汇编,其中有疏略三卷、牍略一卷、檄略二卷、详略二卷、谳略二卷。所选章疏大多是案牍公文,论时之文不多。
十一卷。未著编辑名氏。该书摘录杨时、罗从彦、李侗三家语录及杂著,其中,杨氏四卷,罗氏六卷,李氏一卷。三人皆为剑州人,故该书可能为其乡人所编。《千顷堂书目》载莆田宋端仪有《道南三先生遗书》,或即是书。《
一卷。旧本题宋王逵撰。宋朝名王逵者有三人,一是宋仁宗时人,曾官江南西路转运使,调淮南转运使。包拯曾连具七章弹之,极斥其贪鄙酷虐,以此之人,不像能著书立说之人。二是濮阳人,天禧三年进士,官刑部郎中。其所
二卷。清宋翔凤(1779-1860年)撰。宋翔凤字于庭,江苏长洲(今吴县)人,清代经学家。宋翔凤为嘉庆间举人,官湖南新宁县知县。他是庄存与的外孙,常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宋翔凤治经以西汉今文经学为主,
二十一卷。清乾隆四十九年敕撰。苏四十三起义失败后,清廷对伊斯兰教新教和撒拉族人民继续推行高压政策,因而又激起了田五领导的石峰堡起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四月,田五在甘肃巩昌府通渭县北六十余里的石
四十三卷。清倪国琏(约1745年前后在世)撰。倪国琏字穗畴,一字子珍,浙江钱塘人,生卒年均不详。雍正八年(1730)进士,入翰林,官至给事中。国琏能弹琴、工画山水,工诗。是集凡《竹立园集》一卷、《南隐
① 一卷。清孙珏辑。所辑共计十四条。孙氏认为所辑属于谶纬一类。每一条后大多有按语。首条“诗者天地之心,君德之祖,百福之宗,万物之户也,刻之玉版,藏之金府,集征揆著,上统玄皇,下序四始,罗列五际,故诗者
十八卷。清初梁清远(生卒年不详)撰。清远字迩之,号葵石,真定(今河北正定)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官至吏部侍郎。是编皆其笔记之文,多杂录明末杂事,及真定一方轶闻,多为劝戒之意。共十八卷,卷首立名
无卷数。清末黄福辑。黄福,沔阳人,其它不详。据此书自序“程传只解上下经不及十翼。而系辞传以下注,惟朱子本义为简括,兹本朱子,间亦参取他家,附以鄙见,汇为一编”,作者力图恢复孔子易说之真貌。认为系辞各有
一百卷,作者不详,但在此书前面,有明人吴宽写的序言,在序言中,他称书中对名贤的论述,都出自唐宋人之手,而且散见于这些人的文集中,由于这些评述过于零散,不便于查阅,所以他对其整理编纂,辑成此编,以便观览
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干维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