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作于《群经平议》之后,故其中《易》“贲亨小”、“旧井无禽”、《书》“冀州既载”及《礼记》“与为人后者”数条,都是更正《群经平议》之作。其说经义,瑜瑕互见。如《
十八卷。明王叔皋(1535-?)撰。叔皋字阳德。浙江永嘉人。卒年不详。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授清江知县,后改常熟。历兵部郎中、湖广副使,参政,以事罢归。又起福建参政,不赴。此编凡十八卷。其中古
见《鸳鸯针》。
二十四卷。清王育(生卒年不详)撰。王育字石隐,号庄溪,太仓(今属江苏)人。与陈瑚(字确庵)、陆世仪(字桴亭)志同道合,明亡后隐居讲授,不改衣冠。此编按许书部首分韵编次,许氏说解悉仍原本。其论正逐义分疏
六卷。清胡文英(详见《诗经逢原》)撰。此书凡六卷,不释全经,亦不录经文,凡有所得,则分别条录之。据书首自序云:“余前辑《诗经逢原》、《诗经补遗》,而意有未尽,复为《毛诗通义》。”知此书是在《诗经逢原》
三卷。清陈懋侯撰。作者著《周易明报》后,考虑到书中经注过简,人或不解其意。又恐读者误认为“明报”为佛家因果之说,故再著此书加以详细说明。其体例一仍《周易明报》,于各卦爻之下仍逐句注“得”、“失”字,但
十二种,三十六卷,附刊四种,六卷。清黎庶昌(1837-1897)编。黎庶昌字莼斋,贵州遵义人。廪贡生,曾为曾国藩幕僚。光绪二年(1876),任驻英国参赞,后兼任驻法国、西班牙等国参赞。光绪七年(188
六十五卷,首一卷,清蒯正昌等修,胡九皋、刘长谦、黄诗笙撰。胡九皋,字鹤樵,湖北荆门州人,监生。刘长谦,字吉人,本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官国子监学正。黄诗笙,本县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
十卷。李光(1078-1159)撰。李光,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居士。南宋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曾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因反对与金割地求合而得罪秦桧,贬谪岭南。因自号读易老人,据平生学《易》心得
二十七卷首一卷,清朱肇奎修,陈昆纂。朱肇奎,曾任开县知县。陈昆,字友松,邑人,进士,曾任永清知县。《开县志》咸丰三年(1853)刻本,共二十七卷首一卷,卷首为凡例、纂修姓氏、图考。正文分为:卷一至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