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卷。明汪少廉(约1544年前后在世)撰。汪少廉,字古矜,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以布衣终其身。著有《汪山人集》。其集第一卷为赋,第二卷至十六卷为诗,末二卷为杂文。诗于分体中又各有分类,名目繁细。每
五卷。明李濂(1488-1566)撰。李濂,字川父,祥符(今河南开封市)人。正德进士,历官山西佥事。嘉靖间免归。李濂少负俊才,慨然慕信陵君、侯生之为人。初受业于李梦阳,后不屑附和。里居四十余年。以古文
① 一卷。明孙珏录,共有四条。第一条“白帝之治六十四世,其亡也,枉矢射参”,见于《太平御览》;第四条“房四表之道”,见于《史记索隐》,均较为可信。只是第二条“黑帝亡,二日并出”,《太平御览》所引作《尚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也无刻书年月。据书中内容,可推知为光绪初年所编。是书第一卷为训谕,自康熙十八年(1679)至光绪五年(1879),凡有关宫中事务的谕旨多录其中,而以关于宫中妃嫔、太监事为多。第二卷
一卷。清朱骏声(详见《仪礼经注一隅》)撰。该书对《春秋》所载的所谓“乱臣贼子”之事进行考证,对出君、弑君也加以辨析,认为孔子作《春秋》以戒人君,使知为预防,并使暴君顽父知道戒慎恐惧。该书收入《聚学轩丛
二十二卷。清董讷撰。董讷字兹重,号默庵,平原(今属山东平原县)人。康熙进士,官至江南总督。《督漕疏草》为作者督理漕河时所上疏草,都是当时的公文,参考价值不高。
六卷。梁焕奎(生卒年未详)撰。生平详见《青郊六十自定稿》(辞目)。焕奎性耽吟咏,篇什颇多。民国元年(1912),其弟焕均因裒辑删汰,益以入民国后所为诗,别为《六十定稿》。彼篇分体,而此本则系编年。两本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
三卷。明张位(详见《问奇集》)撰。宋代张伯端所撰《悟真篇》传世后,曾有诸家为之作注,各家所见不同,一般认为翁保光注本较近于经旨。元代以后,由于多有窜乱而失原貌。张位撰此书,就是想明其经旨,为学者释迷正
二卷。旧题宋苏洵(1009-1066)评。苏洵字明允,号老泉,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官秘书省校书郎,著有《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纂建隆以来礼书,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与其子苏轼、苏辙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