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还冤志》。
三卷。清朱璠撰。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璠字胜之,江西南城县(今江西省东部)人。书首有璠叙录,大意是:《仪礼》文多冗复,读者概以节取。这里编取记之零星者附于经,择取纂疏确当之训诂以补充其缺脱,订正其讹误。
一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黄宗羲见《宋元学案》。全书成于康熙二年(1663),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
三卷。清张文炳撰。张文炳字明德,绛州人。康熙中以实录馆供事议叙,授高唐州州判,终于泗州知州。近代胥吏能著书的,只有张文炳和泰安的聂鈫。该编称以成氏《五经讲义》为蓝本而作,没有著其名。通志堂所刻的经解都
一卷。清王宏撰(详见《周易筮述》)撰。宏撰认为,对于周敦颐无极之说,陆九渊等相与辩论于前;对于朱熹格物之说,王守仁等相与究诘于后,诸儒聚讼,数百年未休,大抵尊朱者全斥陆、王为非,尊陆、王者则全斥朱子为
二卷。元代释清珙(生卒年不详)撰。清珙,字石屋,俗姓温,苏州常熟人。少年出家,依崇福、永惟为业师。二十三岁受具足戒后,外出求师闻道、弘法说经。并将其一生八十一岁,五十四年弘法言行整理成书即《石屋珙禅师
一百零三种,一百六十八卷。明钟人杰(详见《性理会通》)编辑。本丛书汇辑古今著述,分为经翼、别史、子余、载籍四类,主要子目书有:北魏关朗《关氏易传》、宋司马光《潜虚》、汉申培《诗说》;唐李肇《唐国史补》
八卷,首一卷,民国杨宗彩修,刘训瑺纂。杨宗彩,民国初年任闽清县知县。明万历间曾先后两修志乘,然其书均已散失。清顺治中,邑令姜良性再修闽清志略,书亦不存。乾隆七年(1742)县令姚循义再次重修县志,书始
一卷。清俞樾撰。此书为作者治易过程中所作札记,自称“未离训诂,然精义实多”(见自序),认为《周易》的“文言”部分实同于词赋中的“乱曰”,“乱,理也”。即总括文意,发明总旨之义,而《周易》中的“文言”附
十卷。明陈循(1385-1462)撰。陈循,字德遵,号芳洲,泰和(今江西泰和县)人。明永乐十三年(1415)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宣德间进学士,正统十年(1445)以翰林学士入内阁典机务,累迁户部右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