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清查旭(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查旭字咸斋。浙江海宁市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副榜贡生。本集有书一卷,序二卷,祭文一卷,论一卷,传一卷,杂著一卷。查旭有孝行,曾于兵乱中崎岖万里寻父遗柩,为
一卷。清戴烜姒撰。戴烜姒,生卒年不详,字红贞,安徽新安人,江橘圃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一年乙巳(1905)季春石印本。书内有王仁堉、秦丰、贾景仁等九人所写题词。共存诗八十四首。
十五卷,附补遗一卷。清稽有庆修,刘沛纂。稽有庆,字伯润,江苏无锡人,举人,曾任零陵县知县。刘沛,龙山人。《零陵县志》光绪二年(1876)刻本,共十五卷,附补遗一卷,分为:卷一地舆,其子目曰星野、疆域、
一卷。不著撰人姓名。全书首尾完整。总目之后分为二十五节,分别述解二十五等人。每节首先解释命名的含义,其次描述其人行状,很多地方使用了俚语,有的地方还用了古韵。全书无图,大致为中唐人氏所著。二十五等人为
一卷。宋陈直(生卒年不详)撰。陈直,元丰中(1078-1085)曾为泰州兴化(今属江苏)县令,故世人又称陈今尹。此书《宋史·艺文志》及《文献通考》皆作《奉亲养老书》,《四库全书》在《寿亲养老新书》提要
六卷。明彭华(1432-1496)撰。彭华,字彦实,号素庵,安福(今江西安福县)人。明景泰五年(1454)进士第一,选庶吉士,授编修。成化二十一年(1485)以礼部侍郎入直内阁,二十三年(1487)以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十二卷。明朱衡(1512-1584)撰。朱衡字士南、惟平,万安(今属江西)人。学者。嘉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南京刑部尚书等。嘉靖四十四年(1565)黄河决口,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定议开新河,筑堤防溃。
一卷。清俞樾(1822-1907)撰。樾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著有《春在堂全集》。注《论语》的书以何晏《集解》所载孔安国注最早,但有人怀疑其为赝品,不足依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称,郑玄就鲁
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审行之,是以天下乱;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父,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