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宪禁约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风宪禁约》记载了巡行约法五十四条。史书上不见有魏裔介巡按外省的记载,不知《风宪禁约》作于何时。《风宪禁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风宪禁约》记载了巡行约法五十四条。史书上不见有魏裔介巡按外省的记载,不知《风宪禁约》作于何时。《风宪禁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三卷。明袁崇焕(1584-1630)撰。袁崇焕,字元素,广东东莞人,明末大将。万历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是集为张伯桢所编。凡三卷。卷一为奏疏,卷二为杂文,卷三为诗。据集前康有为序称,其“
八卷。清王之春(1842-?)撰。之春字爵棠,清泉(今湖南衡阳)人,1894年出使俄国,著《使俄草》。是编乃记之春生平耳闻目睹之事。意在正人心,原风俗,以兴平治之事。其特点是讲学则有渊源,考典则刚直原
一卷。不著编辑者名氏,皆题画之作。末有旧跋,称元季诗文之盛,惟玉山唱酬诸家最称风雅。赠言之集,昔寓金陵邵氏,见其藏本,为帙颇多。甲申兵燹之后,遂不复见。适从孙青选留心搜秘,略备数种。惜仅十之二三。考其
三卷。清刘衡撰。刘衡,字蕴声,号帘舫,南丰人。清嘉庆副贡生。道光中官至开归陈许兵备道。有《为治问答》、《庸吏庸言》等。是书为作者任官州县时自《大清律例》中录出。其一卷为理讼撮要,二卷为通用拟断罪名及通
明倪复撰。复字汝新,鄞县(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少力学,读书以程朱为归,尤邃钟律。著有《易系辞解》、《钟律通考》、《壶斋问答》、《观古录》、《诗传纂义》等。是编不载经文,惟于有所发明者,标其篇名
五卷。宋杨士瀛(详见《仁斋直指》)撰。此书又名《仁斋小儿方论》,专论小儿诸证。书中首先阐述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及病理特征,然后载列小儿惊风、中风、疳、积、伤寒、咳嗽、脾胃病、丹毒、疮疹、杂病等证治及方药。
十九卷。清吴廷华(1682-1755)撰。廷华字仲林,一作中林,号东壁,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官至福建海防同知。是书原为四十四卷,乃吴氏《三礼疑义》之第一部,今缺四至二十八卷。其体例首列经文,
十卷。明郑楷(约1424前后在世)撰。郑楷,字叔度,赐号醇翁,浦阳(今浙江浦江县)人,生卒年不详。除蜀王府教授,迁左长史,致仕归。著有《凤鸣后集》。是集凡十卷。首卷载近体诗数首,余皆为杂文。而无序跋之
一卷。清张标(生卒年不详)撰。张标,江都(今江苏江都县)人。顺治壬辰年(1652)中进士。《农丹》一书完成于顺治庚子年(1660)。该书分为天时、地利、亲田、养种、粪壤、人事、辨谷、占验等十篇(其中地
二卷。清杨祖宪修,侯登岸纂。杨祖宪字述庵,一字星若,应山人,举人出身,道光十九年(1839)任掖县知县。杨祖宪到掖县后,与邑人谋为续修,以侯登岸专任采集、叙事之责。历时三年而告竣。《再续掖县志》道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