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旧本题宋王逵撰。宋朝名王逵者有三人,一是宋仁宗时人,曾官江南西路转运使,调淮南转运使。包拯曾连具七章弹之,极斥其贪鄙酷虐,以此之人,不像能著书立说之人。二是濮阳人,天禧三年进士,官刑部郎中。其所
见李约《道德真经新注》。
一卷。明苏祐(生卒年不详)撰。苏祐,字允吉,一字舜泽,嘉靖五年(1526)进士,初以广东道御史按宣大,授计平大同乱军。历兵部侍郎,总督宣大军务,屡败强寇,进兵部尚书。坐不请兵饷失事削籍为民。不久复官,
八卷。清王树惇修,潘履祥纂。王树惇,字筠庄,河南鹿邑人,举人,清光绪五年知宝山县事。潘履祥,字春生,晚号耐叟,江苏宝山县人,同治元年(1862)举人。《潜研堂集》中,收有《罗店序》文一篇,为里人范翼王
十八卷。姚际恒(1647?-1715?)撰。姚际恒字立方(《四库提要》谓字善夫),号首源,祖籍安徽新安,长期居住仁和(今浙江杭州)。清代学者,经学家。康熙时诸生。初博览群书,潜心百家。后弃词章之学,专
九卷。明邹济(约1382年前后在世)撰。邹济,字汝舟。其先嘉兴人,后迁余杭。生卒年未详。洪武十五年(1382)举明经,授本学训导。被荐入翰林,预修《高庙实录》。历官左春坊左庶子少詹事。洪熙元年(142
见《亢仓子》。
见《说唐演义后传》。
十二卷,清徐文靖撰。文靖曾著《禹贡会笺》。是书作于孙之騄考订竹书以后,亦因伪沈约注为之引证推阐,首仿司马复补《史记》例,作伏羲神农纪年,题曰前编,而自为之注。多据毛渐伪三坟,殊失考正。次为杂述,述竹书
四卷。清刘岳云撰。刘岳云,江苏宝应人。光绪进士。官户部主事,江西司员外郎。是书为光绪中刘岳云任官户部时所作。书前有其自序和王文韶序。是书依据各该管所造之册,将部库出入及各省出入的数字列出总表,并附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