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府禁方
见《鲁府秘方》。
见《鲁府秘方》。
一卷。明仁孝文皇后(1363-1407)撰。仁孝文皇后姓徐,中山王徐达长女,濠州(今安徽凤阳)人。幼贞静、好读书,称女诸生。洪武九年(1376),册封为燕王妃。燕王朱棣即位,册封为皇后。她采《女宪》、
①一卷。清王元启撰。元启字宋贤,号惺斋,浙江嘉兴人,乾隆进士,官至将乐县知县,著有《惺斋杂著》十余种。曾避居鹊山寺中,每研易有得则笔记之,积久成帙。其子王尚珏辑之成书,计说经七十余事,并附录平时所作易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卷。明谢徽撰,清马国翰辑。徽生卒年不详,字玄懿,一作元逸,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洪武初应诏修《元史》,辞归,改吏部郎中,再起国子助教卒。徽博学工诗文,与高启齐名。著有《兰庭集》八卷。注贺循《丧服
六卷。此编为前清宣统朝国史、方略、会典三馆合纂官书,汇集国史馆《正字考》、方略馆《字例》,会典馆《字例》和《字体画一例》等书抄录而成。卷首有例言三则:一、国史馆《正字考》,本馆初校书时所据之本也;二、
二卷。未著撰人。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四年-二十五年(1844-1845年),记事始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林则徐赴粤禁烟,止于二十四年(1844年)耆英到粤办理善后,主要内容记载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一年(
十二卷。明冯皋谟(约1565年前后在世)撰。冯皋谟,字明卿,浙江海盐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至福建布政司参政。是集凡十二卷。诗四卷,文八卷。冯皋谟诗文虽有浮声,但似有不足。据许闻造所撰行状
十卷。清欧阳辂(1767-1841)撰。欧阳辂原名绍洛,字念祖,号磵东,湖南新化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举人。后屡试不第。道光二十一年(1841)卒,年七十五。欧阳聪慧,九岁补县学生员,尚清贫。博
八卷。宋叶梦得(1077-1148)撰。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绍圣四年(1079)进士,调丹徒尉。徽宗时,累迁翰林学士。高宗驻跸扬州,除户部尚书。绍兴初(1131),
见《列仙通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