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津血虚少。《素问·脉要精微论》:“肾脉搏坚而长,其色黄而赤者,当病折腰;其软而散者,当病少血,至令不复也。”王冰注:“肾主水,以生化津液,今肾气不化,故当病少血,至令不复也。”
证名。指正气极虚之时,反见实证的假象。如内脏气血不足,运化无力,而出现腹满、腹胀、腹痛、脉弦等类似实证的现象。《景岳全书·传忠录》:“至虚之病,反见盛势。……如病起七情,或饥饱劳倦,或酒色所伤,或先天
秋季的正常脉象。毛,轻微而浮之象,秋季阳气开始收,脉象搏动相应地减弱而稍浮。参毛脉条。
病证名。其义有二:①指沿黑睛与白睛交界处出现的灰白色环状混浊。《诸病源候论》卷廿八:“肝藏血,血气不足,则肝虚,致受风邪,风邪搏于精气,故精气聚生于白睛之上,绕于黑睛之际,精彩昏浊,黑白不明审,谓之目
出《斗门方》。为苦楝皮之简称,详该条。
见简易备验方条。
股和胫的总称。即大腿和小腿。
病证名,指小儿睡眠不安,悸动不能自持的症状。《太平圣惠方》卷三百七十二:“夫小儿惊悸者,由心脏壅热,为风邪所乘,邪搏于心,则令多惊不安;惊不已则悸动不安。”临床上惊和悸有所区别,《幼科金》:“惊者恐怖
见朱振声《妇女病》。即手先下的横产。参见横产条。
病证名。见《症因脉治》卷四。包括积热泄泻、积寒泄泻、痰积泄泻、食积泄泻、脾虚泄泻。又如气泻、积瘀泄、酒泄、肾泄、肝泄等,亦属内伤泄泻。参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