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著作。4卷。明·梁学孟撰于1607年。痰火证治专书。故又名《痰火专门》。作者信奉丹溪学说,认为人之病夭,以痰火为患居多。全书137则医论,主要讨论痰火证的病机、脉理、治法与方药,分别叙述痰火证的治
见《河南中药手册》。为百部之别名,详该条。
《普济本事方》卷一方。天南星(姜汁浸)、半夏(姜汁浸)、附子(炮裂,去皮脐)、炮白附子、川乌(灰火炮裂,去皮脐)、僵蚕(去丝嘴,炒)、没药、人参、茯苓(去皮)各等分。为粗末,每服二钱,水、酒各半煎,去
指男女未成年的死亡。《仪礼》谓12~15岁的死亡为中殇。
指药物的气味性能不甚猛烈者。《素问·五常政大论》:“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见伤寒发微条。
见《现代实用中药》。为莱菔叶之别名,详该条。
①汗液。五液之一。津液代谢的产物。《灵枢·五癃津液别》:“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汗为心液。《素问·宣明五气》:“心为汗。”因心血由津液所化,汗由津液所泄,故大汗不但散热过多而耗气,也会伤及津液
骨名。①左右第七肋软骨会合于胸骨处。《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岐骨者,即两凫骨端相接之处,其下即鸠尾骨也。”②泛指骨骼连接成角之处。《伤科汇纂》:“岐骨者,凡骨之两叉者,皆曰岐骨。”
指人体关节部位皱纹。《针灸甲乙经》:委中“在腘中央约文中动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