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张氏医通》卷十。即临产。详该条。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①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青木香之别名。②出《阳春县志》。为木防己之别名。各详该条。
证名。指皮肤肌表发热。《素问·调经论》:“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寿世保元·发热》:“伤寒发热,是寒邪入卫,与阳气交争,而为外热。阳气主外,为寒所薄,而失
即指压麻醉。见该条。
病名。①指感触秽浊不正之气而出现腹痛,吐泻等症。多见夏秋二季。《痧胀玉衡》卷上:“痧症先吐泻而心腹绞痛者,从秽气痧发者多;先心腹绞痛而吐泻者,从暑气痧发者多;心胸昏闷,痰涎胶结,从伤暑伏热痧发者多;遍
证名。指因风邪而致头痛与眼部证候并见的病患。《证治准绳·杂病》:“人素有头风,因而目病,或素目病,因而头风……,头痛则目病,目病则头痛。”某些眼疾,可出现此证。
骨名。《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腑骨,即膝下之小腿骨,俗名臁胫骨者也。”即胻骨。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橙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国动物药》。为蚂蚁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