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法坚条。
即十香丸第二方,见十香丸条。
证名。症见齿缝疏豁不齐,又名齿疏。咀嚼时每有余物嵌入作梗。多因肾气不足或餐后挑剔成习,则齿缝愈疏。《仁斋直指方》:“齿者骨之所终,髓之所养,肾实主之。故肾衰则齿豁。”治宜培补肾元,用肾气丸加减。或用煅
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三。即倒产。详该条。
见《药品化义》。即葱白,详该条。
见《陕西中草药》。为铃铃草之别名,详该条。
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
见《蟹谱》。即蟹,详该条。
形气相失之一种,指形质羸瘦而气盛喘促的病态。人体以元气为本,正常人元气充足虽形体瘦小,仍属健康。若因疾病的缘故,形肉大脱,喘急气满,元气无所依附者,为气胜形,是垂危之候。《灵枢·寿夭刚柔》:“平人而气
也称孤阳上越、或称虚阳不敛。①同阴盛格阳,见该条。②指精血亏损,阳失所附,浮越于上,症见潮热,面色嫩红,口燥不渴,脉虚数等。治宜补精血、敛浮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