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病邪由经传入本腑。例如太阳病,头痛,发热,自汗,此病在经,后六七日不解,而烦渴饮水,水入即吐,此邪入膀胱,为传于本腑之证。《此事难知》卷上:“太阳者……为诸阳之首,膀胱经病,若渴者,自入于本也,名曰
解剖部位。见《证治准绳·杂病》。即鼻柱。详该条。
证名。见《梅氏验方新编》第七集。治法先用黑豆、生甘草节等分,煎浓汤,先薰后洗。再用鹅黄散(轻粉、熟石膏、川柏等分,研末,加入冰片研匀),湿则掺,干则用胆汁或麻油调搽。
证名。指发狂或晕倒。《素问·腹中论》:“热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药,石药发瘨,芳草发狂。”详癫条。
《不居集》上集卷二十五方。麦门冬、黄芪各一钱,人参、当归、生地黄各五分,五味子十粒。水煎服。治内伤劳役,精神耗散,胃气不升,或血后亡津而致口渴者。
病名,见《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八:“八瘕者,皆胞胎生产,月经往来,血脉精气不调之所生也。”即黄瘕、青瘕、燥瘕、血瘕、脂瘕、狐瘕、蛇瘕、鳖瘕。详各条。
证名。指虫积肠内所致的腹胀。《症因脉治》卷三:“虫积腹胀之症,肚大青筋,腹皮胀急,反能饮食,或面见白斑黑点,或喜食一物,或腹起块扛,大便偶见长虫。”治宜驱虫为主。可用万应丸、使君子丸等。参见腹胀、虫积
疫病后期,不因劳复、食复等因素,而由于病邪未尽而复发者,称“自复”。见《温疫论》下卷:“若无故自复者,以伏邪未尽,此名自复。当问前得某证,所发亦某证,稍与前药,以撤其余邪,自然获愈。”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山小橘之别名,详该条。
眼科病证。出《证治准绳·杂病》。为聚星障之类黑睛病后遗的翳痕。《张氏医通》卷八:“与聚星相似,盖聚星在可治之时,此则凝定之证,虽妙手久治,难免跡滞如冰瑕之患。”详宿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