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九。属小儿丹毒之一。丹发赤斑如梅子,遍背腹或两腿上,痛如火烧。治宜泻黄散、凉隔散加减,外用消肿散或水调白及末涂之。
仲景十二脉之一。脉浮取盛而有力。为卫气盛之脉象。《诊家正眼》:“日高者,卫气盛也,阳脉强也。”
即肝肾同源。古代根据五行学说把脏腑和天干相配合,认为肝属乙木,肾属癸水,故称。详肝肾同源条。
《杂病源流犀烛·身形门》卷二十八方。秋石、茯苓、山药、阳起石、鹿角霜各等分。为末,酒糊为丸。治房室过度,精髓耗败,伤于肾元,以致阳萎者。
儿科病证。出《小儿药证直诀》。指婴儿出生时咽下秽液,内扰于胃,生后当天或次日多次呕吐。将秽液污染的胃内容物吐净后,可自行缓解。
《医学衷中参西录》方。玄参15克,当归9克,白芍药12克,甘草4.5克,茅根6克。水煎服。治产后温病,阳明府实,表里俱热者。
【介绍】:清伤科学家。字晴川,号耀山。浙江萧山人。三世祖传伤科。承家学,亦以伤科专长。因接骨上髎在医籍均为零星记述,乃广为搜辑,以《医宗金鉴·正骨要旨》为经,诸子百家说为纬,参以祖传经验以及家藏《陈氏
见《白喉忌表抉微》。即一不可刮破,刮破则毒气涣散;二不可近火,恐外火引动内火,病必加重;三不可多卧,人卧则气上逆,毒气难骤降。此三不可,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虽不尽然,但有参考价值。
【生卒】:十三世纪【介绍】:南宋医家。又称刘居士。桃溪(今福建境内)人。本习儒学,后弃儒为医。钻研医术,救治不少病人。1216年(嘉定九年)收集整理治验,编成《活人事证方》、《活人事证方后集》各20卷
即手第二指。又称次大指。《灵枢·经脉》:“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