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指脑。精神意识,记忆思维,视觉器官,皆发于脑,故称。详脑条。
见《分类草药性》。为蛇含之别名,详该条。
见《千金要方》。即牙龈。详该条。
证名。指眼珠从午后至午夜作痛的证候。《眼科纂要》卷五:“午后痛(自午)至亥(交子)始能停,此须补火回阳,后服柳红丸”。参见目痛条。
见《种福堂公选良方》。为黄蜡之别名,详蜂蜡条。
证名。嚏之俗称。详该条。
证名。指患者语言重复,语声低弱,若断若续的危重症象。多见于疾病晚期,因正气虚衰,精神散乱,以致神识不清,不能自主。《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法》:“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伤寒绪论》
指月经。宋·齐仲甫《女科百问》十三问:“经脉来时,俗称为红脉。”
即和肝。详该条。
病名。见《疡医大全》卷廿五。即大腿痈。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