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疗福利设施。创立于1249年(淳祐九年),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局内有药局,并为贫病者医治。
①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为无根藤之别名。②见《本草纲目拾遗》。为菟丝之别名。各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指脑。精神意识,记忆思维,视觉器官,皆发于脑,故称。详脑条。
病名。又名睑粘睛珠、睑倒粘睛。多因风热上攻,热燥血涌、气血瘀阻而成。常可见于椒疮重症。此外,烧伤及腐蚀性物质入目等亦可造成本病。《证治准绳·杂病》:“目内睥之肉与气轮相粘不开,难于转运。”相当于今之睑
【介绍】:见郑宏纲条。
正骨手法。见《伤科汇纂》卷一。原用于腰椎骨错位陷入的整复。令患者俯卧于宽板凳上,腹部垫以布垫,肩胛及两腿以带缚固定,然后将明显凸起之骨节,用手或木杠轻轻滚按,使其平正复原。今少用。
【生卒】:十七世纪【介绍】:清代医家。字令韶。浙江钱塘人。曾学医于名医张志聪,钻研伤寒学,撰有《伤寒论直解》6卷(1712年刻行),另有《胃气论》(1797年日本刻行)。
出《开宝重定本草》。即黄药子,详该条。
出《本草拾遗》。为荷叶蒂之别名,详该条。
见《山东中药》。为萱草根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