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十香返魂丹,见该条。
见《浙江中药资源名录》。为鹅脚板之别名,详该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强间,见该条。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病名。《焦氏喉科枕秘》卷一:“死舌名木舌,坚硬不能舒。”即木舌。见该条。
见《三国志》。为玉竹之别名,详该条。
即泄泻。《素问·举痛论》:“寒气客于小肠,小肠不得成聚,故后泄,腹痛矣。”《类经》卷五:“脾肾虚寒,故为后泄。”详泄泻条。
详瘴条。
出《千金翼方》卷十一。古人认为乳母热甚哺儿,令儿致病。因热伤肺胃,儿饮其乳,肺胃之气上逆,则面黄不食,甚或呕吐气急。
病证名。见清·黄惠然《黄乔嶽眼科全集》。谓目至黄昏则视物不清,参见目常日夕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