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出《脉经》。指崩下大量之血,色黯如败坏凝聚的黑血。治疗参见血崩、崩漏条。
即紫金皮散,见该条。
证名。见《理虚元鉴·阳虚三夺统于脾》。又称脚软。详该条。
胸骨下端剑突周围部位。古称剑突为心坎骨(见《伤科补要》卷一)。
相气十法之一。诊察病人面部颜色的散漫与抟聚,以辨别疾病的新久和邪气的进退。《望诊遵经》:“散者病近将解,抟者病久渐聚。先抟而后散者,病虽久而将解;先散而后抟者,病虽近而渐聚。”
指将针从刺入的穴位内拔出。出《灵枢·厥病篇》。又称引针、去针、发针、拔针、退针,俗称起针。金·何若愚在《流注指微赋》中指出:“出针贵缓,急则多伤。”参见出针法条。
阙之上、天庭之下的部位。古人认为可作望诊咽喉病证的参考。《灵枢·五色》:“阙上者,咽喉也。”近人报道此处涂敷巴豆朱砂膏防治白喉获效。
病名。六畜痫之一。即马癫。《备急千金要方》卷五:“马痫之为病,张口摇头,马鸣欲反折。灸项风府、脐中二壮。”参见六畜痫、马癫条。
病名。指霍乱由感受污秽毒气所致者。《圣济总录·霍乱门》:“中恶霍乱者,客邪内干,正气暴乱,使胃中食物不化,气道否结,不得宣通,令人心腹卒痛,吐利烦闷,甚则精神冒昧,靡所知识。”治用十香丸、丹砂丸、桃枝
药物学著作。4卷。清·张璐撰。刊于1695年。分水、火、土、金、石、卤石、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草、谷、菜、果、水果、味、香木、乔木、灌木、寓木、苞木、藏器、虫、龙蛇、鱼、介、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