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病名。指传尸内传至脏者。《外台秘要·传尸方四首》论传尸,以病邪内传五脏,名之伏连。可用朱砂丸治疗。参见传尸条。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足阳明之正。《灵枢·经别》:“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頞,还系目系,合于阳明也。”从足阳明胃经分出,经大腿前面进入腹腔,属于胃,分布于脾
【介绍】:明代官吏。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曾任南京刑部侍郎等官职。余暇搜集简便方剂,由太医院医官赵文育整理成《亲验简便方》一书。
证名。指牙齿由白色变为黄黑色。多因肾虚所致。《太平圣惠方》卷三十四:“夫齿者,骨之所终,髓之所养。若肾气虚,风邪冷气客于经络,髓虚血弱,不能荣养,故骨枯燥无润泽,令齿黄黑也。”
指治疗血崩常用的三个基本治则。《丹溪心法附余》:“经血暴下,久而不止,谓之崩中。治法初用止血,以塞其流;中用清热凉血,以澄其源;末用补血,以复其旧。若止塞其流,不澄其源,则滔天之势不能遏;若止澄其源,
病名。指月经期间,因房事所致腹部痞满肿块一类病症。《女科经纶》:“陈藏器曰:“一犯月水行房,精血相射,入于任脉,留于胞中,以致小腹结满,病如伏梁,水溺频涩,是名积精。”治当消积化痞,行瘀通淋。
病名。出明·龚居中《外科活人定本》卷二。生于乳头之下的痈肿。因乳根穴而得名,故云。详乳痈条。
病名。因漆入目或皮肤接触致病。《本草纲目》卷三十五:“凡人畏漆者,嚼蜀椒涂口鼻,则可免生漆疮者;杉木汤、紫苏汤、漆姑草汤、蟹汤浴之,皆良。”参见漆疮条。
用药法则。指病在上部、浅表的,或新近得病,病程短的,以作用较单纯的奇方治之。《素问·至真要大论》:“近者奇之,远者偶之。”张景岳:“近者为上为阳,故用奇方,用其轻而缓也。”
【介绍】:见陈景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