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著作。不著撰人,或疑即南宋陈言撰。约成书于乾道(1165~1173年)中。此书取《嘉祐本草》常用药物,削冗举要,一反北宋主要本草层层加注的传统本草编书形式,不再区分经文与注文。原书佚,部分佚文存于
证名。系指喉间色紫红。《延龄堂喉科》:“满喉俱紫,似胭脂红,不肿不烂,难治。”或指某些咽喉疾患之一种症状。
出《尔雅》。为夹蛇龟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又名《汉医讲义录》。朝鲜族李常和著于1941年。全书共四册。第一册论述民族医学的基础理论;第二、三、四册论述了内、外、妇、儿科疾病的临床治疗。1945年间岛医药协会出版。
隋、唐时期医官职称。其职位仅在太医署令之下,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太医署工作,共2人,官阶从八品下。
虚实错杂病证的治疗法则之一。①寓,寄托。把攻之目的,寄托于补法。如胎死腹中属于气虚不足的患者,用黄芪120克合开骨散(川芎、当归、血余、龟板)以下死胎。②寓,寄居。在补剂中加入一、二攻邪之药。《温病条
本草著作。明姚可成(号蒿莱野人)撰。约成书于1642年。姚氏将明王磐(鸿渐)《野莱谱》更名《救荒野谱》;另收集草类四十五种、木类十五种,编成此书,名曰“补遗”。现存《借月山房汇钞》本等。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牡蒿之别名,详该条。
指申时。《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参十二时条。
病证名。《古墨九方》:“胎前眼泪不止,口鼻涕流,服四物汤或艾叶生姜煎汤。”